借款给别人,没有写借条,只有银行打款记录和存款票据
我父亲前年借了两笔钱给一个人,一共十二万,是同一个人不同时期借的,直接柜台转账到对方账户的,没有写借据或者收条,已经快两年了,这个人是单身没有家庭及子女,而且没有钱还躲了起来,请问怎么办啊,能起诉吗?有把握追回欠款吗?谢谢希望得到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