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起诉他吗?

你好,今天家里哥哥搞了一个同学聚会,大家都喝了一些酒,由于其中两个同学之间发生了什么,听人说以前本来就有点过节,所以有一个人叫了在社会上的一些混混,来家里闹事,把座子掀翻,东西闹的乱七八糟的,一句话没留下就走了,我回家以后和哥哥两个人去问问怎么回事,那些人二话没说,仗着自己有二三十个人就一起打哥哥,哥哥也生气还了手,还把一个人打伤了,而后哥哥跑了,我不想哥哥出什么事,也不想哥哥闹出什么事,于是就报警了,警察问了一下大概的情况就走了,等警察走后就来了一帮人把家里东西砸了,于是我就再次报警了,警察竟然告诉我等那帮人下次再来的时候再报警,警察就是这样办事的吗?就是这样对待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吗?还有,就算哥哥和别人打架了,还打伤了人,他们二三十人,哥哥就一个人(,此事与我无关,)我有权力向法院起诉他吗?损坏我个人财产,还有精神损失(我和哥哥户口簿分开了,都各自成家了,但是还住在一起,农村房屋,没有房产,爸爸去世了,也没有遗嘱,),我能否告那个砸我家东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