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信篡改合同
本人在2013年办了张电信电话卡,和电信签了三年月消费189元的合同。目前合同在手。三年合同到期去改套餐,电信说我此卡为吉祥号有保底消费,我诧异,翻出合同,遍观之,未发现有任何提及吉祥号码的事,于是理论。电信把我降至129套餐。我还不愿意,由于我没有时间和电信耗,就把此卡过户给我丈夫,让他去和电信理论。过户时,再三问清,此卡原不属于吉祥号码,过户后原性质会不会变?电信客服说过户仅过户,原性质不变。现在,电信口口声声说过户合同上有吉祥号的说法,我让他们拿出合同,他们说是电子合同,而我过户时根本不知道有电子合同。况且,原卡的性质在过户时怎能随意改变?现双方争执不下,特求助律师,必要时可打官司。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