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相劝离的遣散费

我公司近期大规模裁员,因不想按照劳动合同补偿,故出台一个从公式正式员工转为合作伙伴的方案,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应给点补偿,美其名曰叫创业基金,而非补偿。 本人经理头一次向本人告知此方案并且给到创业基金计算公式,本人当即表示同意此方案。微信聊天记录可以提供。 随后在总监与本人再沟通中直接告知的是另一个金额,远低于经理给到公式计算得出的金额,本人要求给到计算公式,总监告知给不到,就是这个金额,若不认可可以不参与此方案且方案很快就截止,意图逼迫本人尽快签署。聊天记录也都有。 请问公司这样做法是否合法,我该如何应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