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被调岗降薪,2.3月未足额支付工资
律师您好,本人2014年在公司一直处于内勤岗位,做总务部工作,2018年5月被升职为行政人事部经理,怀孕立马被降职,年后疫情公司于2月12复工,公司发出通知2.3月强制每月休息六天,强制无薪休假,并且未足额支付我的工资,目前调整我的岗位为商务部档案管理员,工资结构基本工资为2000,并且以绩效考核理由降薪,请教下我可以以未足额支付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获得经济补偿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