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被动离职
单位在疫情期间让我离职,给与了赔偿金签署了离职协议,但前几天才发现我的社保与我本人实际缴纳严重不符故向劳动征缴部门立案,但公司却说我已签订了离职协商一致的协议等,请问:这种离职协商一致所谓的流氓条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