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交通事故
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对方从马路对面人行横道出来,撞到一起致使我膝关节严重受伤,2019年11月27日医院-2019年12月14日住院治疗,期间做了膝关节相关手术,因当天傍晚有下雨,我的电动车有装雨棚,丹阳市交警大队判定对方付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对方不服上诉至上一级镇江,现在还没结果,希望得到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