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
91年我与前妻离婚,女儿被判给前妻。08年货币拆迁的时候(把房屋面积换算成钱,再去买开发商的房子),女儿年满20岁,可以用她自己名字拿房,我把我房屋的面积拨给女儿一部分,换算成钱拿了一套房。拆迁办理的一切手续都是我办的,手续也都在我这里,我女儿住在里面,实际使用是她。现在她和我产生纠纷,我想追回她名下房子的房款钱,请问可以追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