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买卖纠纷
我2017年在南京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用以租代购的方式购买汽车一辆,从事网约车业务,在2018年12月,公司以我缴纳贷款迟了,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把我车辆拖走,后我缴纳贷款后以及滞纳金后,直到现在不归还,并把车辆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人从事网约车活动,经过沟通对方态度强硬,对于费用盖不退还,包括我车内的私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