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终结执行后能申请解查封吗?

卖方房屋被法院查封。首封法院判决:在执行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和解协议履行期限较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8)苏01执XXXX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轮侯查封的法院判决:申请执行人南京市XX区XX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撤销对该案的执行,系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且未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苏0118执15XX号一案的执行。请问卖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封吗?能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