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转正问题
入职时谈好工资是12000,合同签订一年,第三个月转正仍然开实习期工资9600,多次询问领导无果,第五个月结束主动离职,走的时候签了一个单子无薪资纠纷,因为还有一个月工资没有给结,所有签字了,现在去劳动局想要回三个月未开的工资2400*3,可以不?公司给劳动局走的时候签的单子不想给钱,申请仲裁可以成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