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本人2015年7月结婚。从2017年9月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2018年7月再次起诉也没有判离!主要争议点对方以婚后患有精神类疾病为由要求我给对方40万否则不愿离婚。最后法院以感情未破裂为由判不离。从17年8月到现在已经分居两年,没有夫妻公共财产,没有子女。对方现在也在老家上班。请问马上第三次起诉怎样做才能增加判离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