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迁补偿政策,现役军人是否无法享受补偿?

我家于去年规划进南京南部新城拆迁范围,属于秦淮区,爱人是现役军人,户口统一属于服役部队集体户口。去年10交钥匙时,测算了补偿款和房屋面积,且我爱人有补偿的30平方米的面积,我已于今年3月份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但是对方还没有签字盖章,协议上也注明我们一家3口补偿120平方米(我和孩子各45平方米,我爱人30平方米),今天拆迁办通知我,审核不通过,因为我爱人户口不在我们户口本里,所以他不享受30平方米的拆迁补偿,他是现役军人户口是随着部队的,怎么可能随便迁出,请问律师,南京的拆迁政策中,像我们这种情况的现役军人是否不享受拆迁补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