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欺骗
2018年1月份开发商收我约60万元购房款,收据上开定制家,定制款,(开发商收据上没有写定金是有预谋的欺骗),当时销售说3月份签购房合同所以也没多想,没想到开发商是骗子,卖房时根本就没有销售许可证,所以交钱约1年都在拖延签合同,2019年1月经多次维权才讨回本金,主张的利息赔偿至今未支付,现在我想起诉开发商赔偿利息,请问尊敬的律师那条法律能主张我的权力,主张几倍银行利率赔偿是合法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