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我丈夫和我结婚时带来一女(11岁),当时我是初婚,之后为了这个继女我们没有再要孩子。 近二十年来是我从生活上給她无微不至照顾,经济上承担着小孩生活、读书(民办学校)以及请家教的各种费用(继女的生母从来没负担过她一分钱,我丈夫经济状况也不好),含辛茹苦培养她从初一到大学毕业,以及后来工作的扶持。现在继女要买房子结婚问我们要钱,和男朋友在外租房子同居让我们赞助,我已退休,身体多种疾病,满足不了她的要求,她翻脸不认人,我生病,住院没有来看过。 我看病急用钱,问她借二千元,她勉强发了二个红包(300和500),还发短信和我说: 我尽力了。 她现在工资大概有六七千元+提成,家里养了一条狗(金毛)和一只小猫(3000元买的); 和男朋友吃个饭都是二、三佰元起步的。 还在微信个人标签上写着: 往事清零,爱恨随便。 我丈夫也说过她,没用。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