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房产纠纷

我们家共姐妹三个,是南京近郊的农民。父亲于1984年去世,当时大姐已经出嫁,几年后二姐出嫁。母亲依靠在乡镇企业打工的收入维持我们母女二人的生活费和我的学费。1991年我高中毕业通过征收土地进了单位,此时母亲已经54周岁。因为我有了工作,母亲从乡镇企业退休,但是没有退休金。我结婚后一直住在家里。1999年房屋拆迁。当时拆迁政策是凭户口分房。母亲一人分了一室一厅,我们一家三口分了两室一厅。我们家共分了2套住房。当时分的房子只有居住权,因为母亲一直没有收入,所以2套房子的产权是我买的。 我们原来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农村宅基地的土地证,土地证是母亲的名字,所以2套住房的产权人都还只能写母亲的名字。2003年我和二姐为了拿单位的购房补贴,以假买卖的方式把我们一家三口的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把母亲的那套过户到二姐名下。当时大姐只同意过户我这套,坚决不同意过户母亲那套。二姐明确表示只是为了拿房贴做的假过户,房子还是母亲的。我当时糊涂,认为亲姐妹间这点信任还是有的,共产党的钱不拿白不拿,反而认为大姐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因为房产证在我手上,我拿给二姐过了户。为此,大姐跟我们断绝来往好几年。 从母亲退休一直到2012年期间,母亲没有退休金,农保开始后母亲先是每月能领到100多,后来到涨到200多,这些年都是我一人承担着母亲的所有开支。2012年12月,赶上好政策,像母亲这样在乡镇企业工作过的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大姐一个人一次性支付了47590元,我补交了15600的医保费用。从此以后母亲每月能领到1116的工资,我的压力一下就小了。因为母亲虽然单独住,但吃饭还是一直在我这,所以花费不大,有了工资后开始有结余。由于母亲不识字,所以工资卡一直交给我保管,自从母亲有工资的那个月开始我就逐笔记录母亲自己的每笔收入和支出。2017年10月母亲突发脑梗住进医院,出院后由于需要人护理,我们姐妹三人商议决定安排母亲住养老院。住院前母亲的账上正好聚了10万块钱。所以一切开支都是母亲自己的。母亲住进养老院后我们把母亲的房子租了出去,加上每月2200的退休金,可以维持养老院的费用。 2019年2月我因为女儿要出国留学,跟二个姐姐提出来能不能把母亲的房子卖了,三一三十一分了,以后母亲的费用大家分摊。大姐表示同意,二姐以母亲还健在,房子要养母亲为由表示反对。我做了退让,承诺房子是我要卖的,以后母亲由我一人抚养,可以公证。二姐没了退路,直接亮出了她的底牌,说房子是她一个人的。现在房产证在她手上,是她的名字,她后来又很有心机的把她一家三口的户口签了进来。我和大姐找她说理,她直接拉黑了我们,不接电话。 我手上有当初拆迁安置的协议,拿房子时交的各种费用的收据,都是我的名字。买产权的收据上是母亲和我2人的名字,当初房子假过户的时候由于母亲不会写字,都是中介代签的名,也没有实际的资金交易。我如果现在想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推翻当初的买卖协议,让房子再回到母亲的名下,我能打赢这场官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