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问题

我有一房屋租给一地产公司,他们做二房东,季付我房租,开始一次很准时(合同约定20时到帐),后面开始各种理由拖欠,本月更是奇葩:理由是春节放假,要五日内打款(合同约定超过5日则房东可单方解除合同),我和他们交涉,他们就是拖,不给按时打款,我很生气,想解除合同,但如我先提出,则我违约,要陪付他们损失。我该怎么办?可否提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