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纠纷及遗产继承纠纷

2016年9月我父亲去世,我奶奶有三个儿子,我爸是老大。奶奶有当时有19万存款和每个月3300元退休金,这些钱本应该都是老人养老钱。之前19万由我爸保管,退休金老人自行保管和使用,我爸去世后,两个叔叔原本答应的好好赡养老人,一人保管9.5万元用于老人日常生活及生病死葬等开销,小叔叔还保管奶奶的工资卡。但是近两年来我每次去奶奶家家里家徒四壁,冰箱一无所有,奶奶一年四季都只有一床被褥。两个叔叔根本就没有尽到自己的赡养义务。我问奶奶有没有人来照顾她,她起先没有认出我,先告诉我没有人照顾她饮食起居,自己靠捡垃圾为生,后来认出我是她亲人但说不上来我是她大孙子。又改口说两个儿子忙来也来过的,来的不多。因为我爸生前的时候隔天会来奶奶家给她烧饭烧菜 ,那时候我还在南京一周也来一次看看老人。奶奶今年89岁了时日无多,我只是想让老人安享晚年。没想到我爸走了以后老人过起拾荒生活。我想问一下如何可以让两个叔叔承担起照顾老人的职责?是否构成遗弃罪?是否会因此丧失继承权?如何取证可以令其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谢谢律师详细解答我的问题。另外,奶奶住的是平房还是公租房,公租房的租赁人是我爸的名字,之前两个叔叔哄骗要挟我签了一个协议说是他们照顾老人将来公租房拆迁三家分。这协议有法律依据嘛?如果没有将来应该如何继承我奶奶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