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政府拆迁出了问题究竟应该是谁来买单。?

2017年被告人徐晓春(一组组长,第2被告)、徐永康(二组组长,第3被告)、温金华(一组组员,第13被告)参与被告人卞永军(负责人,第1被告)承接的地方政府拆迁项目(枣林湾园博会项目)工作,在卞永军受意行为下对钉子户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恐吓、殴打等行为强迫签订拆迁合同,后几户受害人联合上告到省里,省厅派人督办此事。 2018年1月,徐晓春、徐永康、温金华被仪征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刑事拘留,2月被取保候审,4月被逮捕,5月又被取保候审,其中温金华10月被取保。 2018年11月28日3人被逮捕,30日仪征市法院宣判,徐晓春1年有期徒刑,徐永康1年6个月有期徒刑,温金华9个月有期徒刑。 期间3人在一审判决中被判处缓刑,后因扬州中院认为量行过轻改判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