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

10月18日下午,小区前物业负责人带领社会人员到我们小区,强拆电脑一些小区设备,后被小区业主报警,被带到派出所处理,后几名人员强行把小区拉级桶要强行拿走,后有10多名老年小区业主,与其交涉,不让带走,对方要强行离开,后我站在电动车前面,不让走,这时对方突然出拳,打到鼻梁,现造成,两侧鼻骨粉碎性骨折,两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后经二级法医医院监定,和公安鼓楼分局法医监定,己构成轻伤,最后结果等待处理中,现求助律师,准备起诉对方民事赔偿事宜。证据,有到派出所小区业主笔录,和小区十多人联名签字事件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