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你好,我和丈夫结婚5年,现育有一子4岁,最开始是夫妻共同租房生活在外地,并在领证后在外地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由于是丈夫家里出资付的首付,所以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因我怀孕,而房子却没有交房,为了方便照顾孩子,我在临产前回到南京生孩子,产假结束之后丈夫一直以房子刚装修好需要通风等为由,不接我们母子回外地共同生活,而我也不得不辞去原本在外地的工作转而在南京专心照顾孩子,丈夫则一直独自在外地生活,偶尔回南京看望孩子,直到孩子到了该上幼儿园的时候,才把我们母子接回,之前孩子一直都是跟我一起生活,所以母子关系很亲密。现在因为三观不和,我想要离婚,而丈夫的家境比我好,我和丈夫目前又都没有固定工作,我能要到孩子的抚养权吗?在外地购买的房产又要如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