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住房租赁变产权

【南京市】您好!您于7月27日反映的保障房和公房管理问题,已由市政务热线管理平台转至我单位。您好!我是“12345”政务服务热线值班员,就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就莫愁新寓迎春里13栋205室住户诉求事项,早在2011年我局就曾派专人先后多次与区城镇开发公司、市住建委、市房改办及鼓楼区房产经营公司联系协调。该住房及另二套住房在当时交付时,建邺区城镇开发公司未提供建房原始资料。而现建邺区城镇开发公司表示:“公司已改制,建房原始资料缺失,无法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根据房产办证要求需提供产权证明材料,现因历史原因,我局无法提供房产原始材料,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来电!。感谢您的支持!(建邺区单位)……那我的住房就永远是租赁形式,也解决不了这个历史难题了?请问,贵律师还有办法,愿意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