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纠纷
我家住栖霞区2013年拆迁,父亲与继母再婚并于2008年协议离婚,二个自然户,5口人,按区拆迁安置房规定并签二份协议:父亲户2人拿二套70平方;我、老公和孩子三人拿一套90平方和二套70平方,共计5套。2017年父亲不幸去世,2018年拿房并过户,继母要求父亲户二套70平方过户她的名下,要求我放弃并已起诉,她理由是离婚协议上房屋和父亲共同翻建必须平方,共计5套她应得2.5套,请问父亲1套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