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购房产生违约金

1:购商品房贷款是按组合贷,年末公积金贷款人多额度不够用,迟了两个月放款,开发商以公积金到售楼处账户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要求购房人付违约金! 2:售楼处以这个违约理由,不交违约金钱的,不给办证。 请问售楼处有权要这个钱吗?(公积金贷款我们手续都符合,放款时间我们控制不了,责任是否要我们承担)可以不给我们办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