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本来在2009年跟单位签了无固定期合同,现在单位以效益不好为由决定跟我们签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条款要求很苛刻,并说如果不签就辞职,请问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合适?我们应该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