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不发工资

律师您好,我5月6日从前单位离职,4月23日交的离职报告,各部门领导5月4日签的离职交接单,但是总经理没签字,当时交接单给人事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告知总经理签字是要我去签的。并且工作已经交接给下一位。5月25日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停发了我4月的工资,去公司交涉后,公司表示我没有找总经理签字,不能算离职,属于私自旷工,应工作至5月22日才能走。到目前为止总经理也不肯签字,并不发4月工资。我去找劳动监察,监察表示我应该工作到5月22日,我不知道现在怎么办,难道真的要算我旷工,赔偿公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