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伤害
我的公司在一处商铺买的门面房做仓库,我在那上班,因为住的比较远,电动车要充电,物业有规定电动车不可以进入商铺,也没有地方让我充电,我们和物业协商过有检查的时候我们就将电动车移走,那天保安来通知我移车,我的车子在充电,而且也非检查时,我就没有移,他在第三次来的时候没经我同意就将锁住的车子强行拖走,我警告了他两次,他还继续拖,于是我就用纸篓砸了他,他把他的领导叫过来,在理论的时候,他告诉他的领导说我踢了他的小腿,我告诉他我没踢他,他还在继续说,我生气了就打了他两下,打在嘴角上,打的不重,后来报警了,他晚上去医院做了检查,说是创伤性耳聋,我就没碰到他的脸,也看不见伤痕,那小孩到现在没上班,现在派出所向着他,说可以拘留我,还让我付医药费,误工费,和营养费,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