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
在轮班休息日,被要求到公司开会,协商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在开会中和部门经理因为工作安排问题发生争执,被当场开除。当场我再三确认我被开除,经理当着所有开会人员的面确认我被开除。现在上级领导和我谈话,说是以驳回经理要求,不予开除。给我三个岗位选择,但给与的岗位不但专业不对口对我来说还有一定的侮辱性质,所以我不同意去。公司领导说:你都不同意那只能待岗,每月最低工资标准,早九晚五。我也不同意,领导说这样你也不同意那就你自己主动提出辞职。我可以怎么做来保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