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去年年初跟着一个包工头来到南京做事,做了2个多月,强制要求我加班我没同意就将我解雇了,并且没有结算工资,并扬言说爱去哪告到哪告,我就以无资质和非法转包举报到了几个相关单位,其中建工局的回复是能证明这个工程是谁做的,属于哪个公司,有书面文件,供电部门给我电话回复说这个工程不存在转包,就是那家单位自己做的,我还有当时施工时的照片,我拿着这些东西会那家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讨要工资,加班费,还有无理由解雇的赔偿金的胜算大不大?双倍工资可能江苏不支持,我也会提出的,我的理由就是这个工程既然没有转包,那我就是该公司的员工,请问理由站的住脚吗?我主要就是咽不下被无理由解雇的那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