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受欺骗、隐瞒重大事项,能否维权

问题详情:2016年购买江宁湖光山色房屋。当时售楼小姐说下叠送院子、中叠送地下室、上叠送露台。为了有院子,我们购买了下叠,含有90平方的地下室,都是按照近两万一平方的价格购买。到了12月份收房,告知院子是公共绿地,不得围挡改造。同时,门前有一个所谓的地下花园,严重妨碍视线。在买房时并未告知。请问能不能以侵害消费者权益(虚假宣传,隐瞒重大事项)提出诉讼。目的是退房或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