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付费用

我因交通事故垫付了对方医药费5000元,医院收据在我这,现在对方到我保险公司理赔,医药费包括了我垫付的5000元,对方有发票,并说我的收据是在病房捡来的,应以发票为算,当时我垫付的时候没让对方写收条,请问我手上的收据能作为我垫付的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