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赡养 咨询

母亲八十多岁了,有房产一套,有四个子女。父亲过世时,四个子女主动放弃了对父亲所有遗产的继承权并作了公证。父母在自己的大孙子几个月大的时候就带在自己身边扶养一直到成人,现在大孙子和孙媳妇就和我母亲住在一起。九年前我母亲的二女儿遭遇了车祸,落下了很重的伤残,需要人照顾,母亲为了分担二女儿家的压力,就主动去照顾二女儿,也经常会回自己的家看看。在这期间,母亲听信孙子孙媳妇的话,在单位统一保管房产证的情况下,挂失了自己的房产证,并且把自己的房子以买卖的形式给了孙子。现在母亲觉得照顾女儿力不从心了,想回自己家住着,才发现孙媳妇对她很凶,甚至发生了把她推搡在地的事,家已经没有她的立足之地了,而且自己的亲孙子也完全听孙媳妇的。母亲很伤心,想要回自己的房产。请问可能吗?我母亲能怎样才能享受到自己该有的权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