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关于工资和福利的问题?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条例特别规定婚假产假视为正常出勤,在规定假期限内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产假规定的期限。 我想请问,1,我们的交通通讯和餐补算不算福利,是不是应该正常发放?2,我们单位工资由二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如今单位规定产假只发基本工资,违规嘛?绩效工资算条例中所说的工资一部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