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被坑
前段时经一个并不是很熟的朋友介绍在一家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公司借款,以以房进件的形式借了十三万五,开始时说一天一个点的,当时我也挺急的,我那朋友说可以借,我就借了,只借十天,现在十天已过,对方让我还二十七万,这应该不合法吧,我该怎么做呢?钱我肯定会还的,但是那么多我怎么可能还? 就是当初签合同的时候签的是二十七万,他呢,也给我汇了二十七万,只不过当时他就要我把除到我手的十三万五之外又转回给他了,关于这件事以及银行过的那笔账是不是对我很不利?相当于他们钻了法律的空子,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