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手术

我的父亲在江苏省二院,做小手术小肠气开刀,是医院做手术时伤口没有处理干净,造成伤口感染,现在都在医院住一个多月了,伤口处还有积水,现在费用已经1万四五千了,按正常情况像这样的小手术,一个星期就可以出院了,现在由于医院失误,给我父亲造成伤害,还有经济损失,现在医院不承认是他们造成的,说是我父亲肚子上皮脂肪厚造成感染的,请问律师我现在需要什么证据,还有后期产生的费用,是不是找医院方承担呀?我们怎么样才能追究医院责任呢? 谢谢您请求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