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认定违法建筑有法律依据吗?

我在自己的院内,搭建了一处披棚,单位给我发通知,要求我拆除,通知上只有单位的落款,没有城管城建部门的,印章,落款,单位是否有权认定违法建筑的权限?如果我不自拆,就从我的工资当中,扣除拆除费用,是否具备法律依据,我想申请行政复议,因为不是城管会给我发的折违通知,而是单位发的通知,我的行政复议申请,应该是指向哪里?如何操作,请律师给予指点。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