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裁定结案法官继续担任审判长合法吗?
一审时简易程序通过法庭调查证据质证,辨论最后陈述,调解等全部程序,法院以裁定形式结案,驳回原告起诉,二审裁定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审理,重审时法院改用普通程序,由原法官担任审判长,原告依法审请审判长回避,被驳回,法官说以裁定结案原法官继续审理程序是合法的,但我找不到法律依据,能帮得到帮助。謝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