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未续签

我想咨询下,我是2016年3月21日应聘到现在单位工作的,2017年的2月底单位把我调去另外一个部门继续工作,2017年3月21日合同到期后并没有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正常来单位上班,工资正常发放,保险正常交的,到2017年7月单位人事调整又调去以前的部门从事商务一职,但上班时间需要变成单休,且是强制加班,没有调休和加班工资,我现在想提出辞职,想问下从我2017年3月21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到我离职期间是否可以按合同法要求发放未续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合同法中说的从用工日起是只包含第一次签合同吗?续签的算不算,网上的答复有的说可以有的说不可以,我想知道江苏南京地区是什么政策。未续签合同的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