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装修的房屋水管漏水,导致楼下两家已装修的损失

您好,我于2016年11月在六合区拿房(商品房毛胚)。一直未装修,水管总阀没有关。今年7月,物业通知我,我家厨房水管漏水,漫至客厅等部位,导致楼下两户已装修的人家墙面,顶板,地板受潮。物业通知当晚我将水阀关掉,清理室内积水。物业一直否认自己有责任,我通过投诉六合质监站,质监站和开发商沟通,说开发商承认是他的责任。现在楼下要起诉我,请问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对于楼下的起诉我应该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