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变根问题
你好,我有一套原是夫妻二人名下的房屋产权证,2013年9月政府拆迁,2014年4月二人办理协议离婚,有离婚协议书,房屋归一个人所有,2015年9月拿到安置房,房产证还是原来的二人名字,双方当事人到房产局要求去掉一个人名字,并且带上离婚证和协议书去办理,可是到房产局去办理,讲要按房屋的现有的市场价格交税,要交六万多税,我就想不通,这房子也不是买卖,只是去掉一个人名字,还交这么多税,我们是工薪阶层的人,时再想不通,只有请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