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我的房屋。
我是原告,被告是我爷爷奶奶。当初房屋是多年的毛胚房,我父亲出资经过爷爷奶奶以及叔叔姑姑的全部同意翻盖2层楼。面积150平米一家一半。上面四间,下面四间,申请办房产证的时候,得知楼下有6个平方通往楼上的楼梯要归属楼上,爷爷奶奶要求他们拿上面四间,我们拿下面四间。无形之中我们办下来的房产证少了6个平方的面积。后为了照顾爷爷奶奶上岁数,爬楼梯不方便上面右边两间和我们下面右边两间房屋私下互换使用。后我父亲和爷爷奶奶写了一份协议。承诺楼下右边两间无偿给爷爷奶奶使用。但是他们的户口还是属于楼上。并不在我们下面。现在房屋面临拆迁。爷爷奶奶得知后要求和我们的房屋全部合起来谈。我父母均不同意。现在我父亲把楼下四间的房屋过到我的名下,楼下四间房屋现在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我想要回房屋,爷爷奶奶不同意,并他们私下将他们名下楼上四间的房屋无偿赠送给他的小儿子(也就是我小叔叔)。想成为无房户继续霸占我的房屋使用。并且扬言死都不走。有本事叫法院的来强力执行。我和我父亲商量考虑到毕竟是亲人,多次找他们协商均不行。还辱骂我父亲像狗一样。
忍无可忍,我将爷爷奶奶告上法院。法院要求庭外调解,爷爷奶奶均不同意,庭中调解他们一直围绕当初我父亲和他们签的协议反驳我这个持有国家发的合法的房产证。当庭法官居然没怎么看我的房产证公平对待,感觉也还偏向协议和我谈是不是按协议继续让爷爷奶奶居住。我对法官的公平,公正保持怀疑观。
现在我就在家等着一审的判决。我就很郁闷,我手持国家发的房产证,我自己的房屋居然还拿不回来。房产证和当年的一纸协议,究竟谁的合法性更强。听说一审判下来了如果我败诉的话,我再往上一级申请打,基本会维持原判。我很迷茫。我下面该怎么办?
另外:被告我爷爷奶奶均退休。退休金很可观,并不存在需要赡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