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过户合同异议
合同上标明:(五年后过户,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过户前物业费用及其它费用均由买方承担。)现在的问题是:买房以合同未明确写明一手房产证谁来付费办理,要求卖方支付办理一手证的费用。这个应该怎么确定双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