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

我向别人2012借到8万元以每月1万元给400元的利息的计算法共计每月给他3000元一直每月付现金给他,一直到今天。由于他说每月给他的钱是利息可我付这么多年的钱我不甘心,我想把他告上法院让法院来解决我俩的这笔债务。请问我以什么名义告他。由于他说我每月3000元给他的定利息所以他没有打条给我。我这还能告他吗?我还能要回我的借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