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要回房子
我家在江宁有三间(无证)老宅,一直借给大伯居住,今年江宁棚户区改造,此处纳入改造中,当我爸妈去看老宅时,发现老宅已被拆除了,在惊讶之余,去社区了解情况,社区回复此房五年前已作过处理,我家人问社区,我们自己房屋所有人都不知情,你们社区有何权力处理?社区说:五年前我爸已写过证明,此房不要了,直到此时,我爸才想起,五年前他的侄子到过我家,说老房准备维修一下,我家户口不在那儿,但要以他的名义修,需要我公公写一个不要的证明,由他出面修理,拿到证明后,一直推诿不修,现在才知道当时他就拿着这个证明交到社区,然后社区就分了一套房给了这个亲戚,婆婆问社区领导,这处房子是她盖的,为什么没人针求她的意见,社区领导说这是家庭内部矛盾,与社区无关,请问律师,社区不经过求证就处理了我家的个人财产,属于什么行为?我家可以要回房子吗?该找哪些部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