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我们单位对于本月合同到期的员工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否续签还是解除合同关系,这个月的21号公司突然打电话通知说要和我们续签一年的合同,请问这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吗?并且公司明确表示如果不续签就视为自动放弃,重点续签后的岗位也有可能不是原来的岗位,请问这合理吗?急求,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