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您好,我是南京河西地区一大型小区业主,2016年十二月至2017年一月十四日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止,我一直参与上门和打电话给未住小区业主沟通,请他们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 这几天在小区里盛传业主委员会原筹备组组长说我“偷业委会筹备组手机”,其本人不仅在微信里广而告之,甚至在小区里蓬人就说我偷手机,其行为给我生活、工作和家庭带来很大伤害和不便。 请问律师该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打官司结果如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