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板房在不被通知的情况下拆除
我们租的门面房,是公家大队里的,我们房东在大队上班,他从大队租下又租给我们的,当时门面房旁边有一块空地,那块空地不属于门面房的,我们去时房东告诉我们,让我们在那块空地上搭建板房当仓库用,或者以后干什么用都可以,谁搭的那个板房就归谁所有。后来我们店面旁边有个邻居说他来出资搭建板房,给我们免费使用,我们走后那板房归他所有,(那条街上和我们一样位置的那块地都被盖成了板房,谁搭建的归谁用)于是我们就同意了,房子是邻居出资搭建的,我们还签了免费使用合同,当时板房是他自愿搭建的,他说以后因为板房和房东有什么纠纷也和我们没关系。后来我们搬走了因为房东和我们的房租没交接清楚所以我们就没提那板房的事,谁知道就在前两天房东在没告知我们的情况下,把那板房拆除了,自己又重新搭建了一个一样的板房,邻居赶到时板房已经拆了一半了,后来他们怕得罪房东就找我们赔偿他搭建板房费用,说板房算我们搭建的,我想咨询下我们有权赔偿吗?还是该房东赔偿?毕竟那板房是房东拆除的。如果算我们搭建的我们是否有权让房东赔偿搭建板房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