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官司还能打吗?

被告欠钱,标的小,1.5万元左右协商遭拒,逼我打官司,一审法院明显偏向被告,裁定驳回我的起诉,我上诉后,中院撒销一审裁定,指令原法院审理,原为简易程序,重新审理为普通程序,原法官任审判长,开庭时我依据最高法院2015一5号第四十五条,申请审判长,书记员回避,被驳回,申请复议,又被法院维持原决定。再打结果肯定败,被告说过,在我们法院你是赢不了的,我又不能去其它法院打。我又该怎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