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

我和前夫离婚时房子给我,但我要给他几万块钱。后来我们没有分开,就一直这样过了,期间我提出几次复婚,他不同意。今年年初他搬走了,走的时候我们还有点存款,他说不要了留给我和孩子,因为离婚时,孩子抚养费很少,所以又重新写了抚养费的补充协议。搬出去2个月,他就结婚了,并且不再给孩子抚养费,也不来看孩子!理由是他说用当时走的时候的钱就抵抚养费了,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如果我起诉他,我是要给他协议中房子的几万块钱他才给抚养费,还是他留下的钱可以抵抚养费?通常情况法院会怎样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