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庭外和解申请书欺限是几个月

律师您好请指教:法院受理我追索劳动报酬,2017年2月8日开庭,在开庭的法官调解不成。 法官给了两张申请书要求我签字。 一张是:继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申请书。 一张是:当事人庭外和解申请书。 两张申请书上面和解期限起止日期是空白没写。我问法官什么意思,法官只说这是一个时间问题要我签字,没有别的意思。我当时认为只是当天开庭调解程序申请书,就在没有起止期限日期的申请书上签了名,日期也没填写。 请问单位不同意调解,下次开庭要多长时间。 要求回复,谢谢您。